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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岗位设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17 点击数:


各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财政部、教育部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平学院行〔202469)等文件精神,契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管理的整体要求,为不断提升研究生的综合能力和培养质量,我校将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岗位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助研岗

助研指硕士研究生承担指导教师分配或指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调查研究、专业设计等工作指导教师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助研岗位

助教岗

助教指硕士研究生承担与本专业相关本科课程的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主持课堂讨论、指导实验(实习)、辅导课程设计,协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任课教师根据本人承担本专科教学情况向学院申请设置岗位,学院审核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批通过后设岗

二、申请流程

(一)助研岗

培养学院应于10月23日前公布岗位,组织学生填写《平顶山学院助研、助教岗位申请表》,并于10月27日前将结果在院系范围内公示;助研岗位聘用周期为三年。

(二)助教岗

培养学院应于10月23日前公布岗位,组织学生填写《平顶山学院助研、助教岗位申请表》,任课教师选拔同意后,由学院进行审核;无异议后于10月27日前在院系范围内公示;助教岗位设岗周期为一学期(按5个月核算),最多连续聘任两个学期,一人一岗。

三、岗位津贴

助研津贴标准为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200元/生·月,理工医科类专业不低于300/生·月,具体标准由聘用导师确定,并从其科研经费中支付。

助教岗位每节课20元,工作量一般每周不少于2小时,不超过4小时。助教岗位津贴从设岗课程主讲教师科研经费或业务费中支付。

岗位考核

(一)助研岗位考核根据硕士研究生科研工作态度、本人承担的科研具体工作量及成果产出情况等,由导师和项目课题组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可酌情减少或停发助研津贴

(二)助教岗位考核工作由设岗教师和学院定期(每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酌情减少或停发助教津贴

基本条件及原则

(一)我校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在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参与选聘;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从事助研、助教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身体健康;不得因担任助研、助教工作而延长学习年限;

(四)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取消其助研、助教资格。

材料提交

(一)平顶山学院助研岗位设置申请表》《平顶山学院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平顶山学院助研、助教岗位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均由学院存档至研究生毕业离校三年后;

10月30日12:00前提交《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聘用统计表》《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助教岗位聘用统计表》《XX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岗位设聘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邮箱:pdsuyjsc126.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联系人:王银(行政楼715室)

联系方式:2077230

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赵柯益(行政楼205室)

联系方式:2077201


附件:

1.平顶山学院助研岗位设置申请表

2.平顶山学院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

3.平顶山学院助研、助教岗位申请表

4.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聘用统计表

5.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助教岗位聘用统计表

6.XX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岗位设聘工作总结报告(参考大纲)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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