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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

作者:侯婧璇 时间:2026-01-0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整体进度安排,依据《平顶山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平学院行〔2025〕3号)要求,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算范围

(一)基本教学工作量

1.教学工作量

课堂教学工作量: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的课堂教学任务。

集中实践教学工作量: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2.指导研究生工作量

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的工作量。

3.考试考核工作量

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量:202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试卷编制,以及自命题考试科目试卷的批阅工作。

校内考试考核工作量: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过程中产生的校内考试试卷编制、考试监考、试卷批阅等工作。

(二)教学建设及改革工作量

1.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量: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2.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批准立项或验收合格的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

二、工作流程安排

(一)审核统计与公示

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统计本部门教师本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相关材料。

(二)汇总提交

2026年1月16日中午12:00前,各单位完成对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审核与把关工作后,进行统一汇总。需严格按照附件表格模板填写,不得随意增减内容,并将附件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pdsu.edu.cn邮件主题请备注为“XX学院2025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需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办公楼715室。

(三)复核与确认

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1日,研究生处组织开展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复核工作。复核无误后,由各单位组织相关教师签字确认。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平顶山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平学院行〔2025〕3号),严格遵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各单位对所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直接责任,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公示期内收到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学校将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侯婧璇

联系地址:行政楼715室

联系电话:0375-2077230

电子邮箱:yjsc@pdsu.edu.cn

 

 

附件:

1.平顶山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

2.T-课程工作量

3.D-指导教师工作量

4.K-考试工作量

5.Z-教学建设及改革工作量

6.学院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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