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豫考研〔2026〕1号)等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河南省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省相关文件规定和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实施。
2.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2026年我校拟接收调剂考生专业
院系代码 |
学 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备注 |
001 |
文学院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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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
机械工程学院 (原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 |
085500 |
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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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原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085601 |
材料工程 |
|
化学化工学院 (原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085602 |
化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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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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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
地理与环境工程学院 (原旅游与规划学院) |
045110 |
学科教学(地理) |
|
三、接受调剂考生的条件
1.符合教育部、河南省和我校招生章程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3.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调剂考生单科分数和总分均需达到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5.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我校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调剂。
6.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7.外国语、数学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科目:一严格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二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考数学的专业;三我校仅接受英语语种考生的调剂。
8.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专业要求的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含单科成绩)、学科背景、学业水平等学术性、择优性相关要求(附件1)。
9.各专业具体调剂要求见我校招生学院公布的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四、复试时间及方式
我校调剂复试拟定于4月上旬至下旬之间进行,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在确保公平且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复试,但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复试形式必须保持相同。
调剂生源充足条件下,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调剂计划的120%。招生学院按照调剂要求(附件1)优先级顺序进行遴选,同一优先级内根据初试统考科目(前三科)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具体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英语水平测试和专业能力考核。英语水平测试一般使用面试方式,招生学院将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单独进行或与其他面试内容一起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可使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具体内容设置和所占分值比例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复试还将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分值采用百分制,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权重一般在30%~50%范围内,具体权重由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具体考核内容自主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与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5×初试成绩所占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所占权重。
2.本科结业、大专毕业2年及以上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招生章程上公布的科目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不低于1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任一加试科目考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七、调剂工作程序
(一)确认进入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1.我校根据招生学院各专业的计划余缺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上发布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含调剂数量、具体调剂要求等内容)。
2.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调剂系统每次持续开放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3.招生学院将在研招网上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4.招生学院同时将调剂复试安排在其网站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
(二)调剂复试工作流程
招生学院在确认进入调剂复试人员名单后,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调剂复试工作。
1.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及要求与一志愿考生相同。请考生认真查看《平顶山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网址:
https://yjsc.pdsu.edu.cn/info/1047/1542.htm。
(2)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参加网络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在复试候考环节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与材料的实时视频核验,确保材料清晰可辨、信息真实一致;待录取后提交原件复查。
2.组织实施
招生学院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院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成绩公示
招生学院在调剂复试完成后,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复试成绩在其网站公示3天。
(三)调剂批次
招生学院可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均按上述程序进行。
八、拟录取工作
调剂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调剂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统考科目(前三科)成绩之和排序确定。若有待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招生学院可视具体情况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4小时内确认(接受或拒绝)拟录取。
未参加调剂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意一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体检
考生需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由考生本人自行去正规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扫描件发送到相应招生学院指定邮箱,原件入学时交所在报考学院。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十、信息公开
1.各招生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生进入调剂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专业招生计划及缺额、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果等相关信息。
2.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学习形式等信息)将在研究生处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将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一、其他事项
1.符合初试成绩加分政策,在研招网申请并通过审核的调剂考生,需在填报调剂志愿后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我校提醒告知,同时把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合并整理为1个PDF文件)提交给我校。复审通过的,同等条件下择优进入复试。
2.调剂考生在接受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3.调剂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拟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拟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
4.我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情况,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复试、调剂、录取、新生复查)将考生的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考生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视具体环节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注销学籍等,记入诚信档案。
5.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时,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
十二、监督及咨询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学校研究生处咨询、监督电话:0375-2077228,2077229;邮箱:yjsczs@pdsu.edu.cn。
平顶山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学院网址及联系方式详见:https://yjsc.pdsu.edu.cn/info/1081/1528.htm
学校监督电话:0375-2657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