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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级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见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5-21 点击数:

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公布<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2023年8月修订)的通知》(教指委发〔2023〕07号)和《平顶山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6〕28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校教育硕士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5级教育硕士教育见习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育见习目的

通过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协同指导,促进学生了解优秀学校的教育教学过程,学习优秀教师的师德风范、教育教学方法,反思教育理论与教学原则,激发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实践研究的兴趣,提升发现和分析教育实践问题的能力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中小学的教育教学问题转化为拟研究的学位论文选题,为专业发展打好基础。

二、教育见习时间安排

教育硕士教育见习工作须在第二学期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自行安排。

三、教育见习主体

2025级全日制教育硕士。

四、教育见习任务

教育见习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教学观摩

本科为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听课不少于8节,本科为非师范类专业或跨专业学生听课不少于12节,其中公开课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观摩主题班会或幼儿园半日活动和游戏活动不少于1次。

(二)教研观摩

观摩学校教研活动不少于3次;观摩县区级以上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参加教育管理专家或教学一线名师的专题报告会不少于2次。

(三)文化体验

体验和分析教师的工作和学校文化。

五、教育见习工作要求

1.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需意识到教育见习工作在教育硕士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组织教育硕士参加集中教育见习。在教育见习开始前制定教育见习实施方案(附件1),并于5月29日前将教育见习实施方案提交至研究生处备案。

2.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应高度重视教育硕士外出参加教育见习的安全工作,组织所有外出参加教育见习的研究生务必填写《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承诺书》(附件2)。见习前须对全体研究生开展交通、食宿、防骗、应急处置等安全宣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见习期间须明确带队教师职责,严格执行点名、联络、请假报备等制度,确保见习期间研究生动态可追踪;同时针对突发天气、交通事故、突发疾病等情形制定具体应急预案,确保信息通畅、响应及时。

3.在教育见习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需提交《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见习考核表》(附件3)至教育硕士培养学院,教育硕士培养学院需制定《xx学院教育硕士教育见习考核方案》,组织优秀教师,根据研究生的实习表现及材料,对教育硕士的见习工作进行成绩评判,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优秀率不超过40%),取得及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六、材料提交

1.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需在5月29日前将《xx学院xx专业(领域)教育硕士教育见习实施方案(参考模板)》(附件1)、《xx学院教育硕士教育见习考核方案》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至研究生处7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须在7月10日前将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见习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并将纸质版(从系统导出签字盖章)提交至研究生处715室。

联系人:高赛英

联系电话:0375-2077230

邮箱:yjsc@pdsu.edu.cn

 

附件:

1.xx学院xx专业(领域)教育硕士教育见习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2.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承诺书

3.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见习考核表

 

研究生处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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