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历和研究生工作安排,为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保证教学秩序稳定、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对本学期期初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准备
(一)兼职教师备案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摸排本学期研究生任课教师(含行业(企业)导师、校内兼职教师)到岗情况,如有因故延迟到岗的,研究生教学单位要做好上课预案,并于第2周周三(9月9日)中午12:00前将《平顶山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兼职教师任课备案表》(附件1)和《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兼职教师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行业(企业)导师备案
依据《平顶山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平学院行〔2025〕4号)做好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备案工作(含承担授课、实践教学等任务的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研究生教学单位于第2周周三(9月9日)中午12:00前报送《平顶山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拟承担工作登记表》(附件3)和《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拟承担工作汇总表》(附件4)至研究生处备案。
(三)课表发布
上学期已完成本学期课表编排工作,课表调整须审批再处理,未经审批的调整将被认定为私自调停课或私自变更教学任务,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务必于第二周周五前(9月11日)完成课表优化调整,将教师课表、班级课表通知到任课教师,当天(9月11日)下午同步更新至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
(四)教学进度录入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审核课程教学实施方案、课程教学进度合理性,组织教师于第四周周四(9月24日)前将审定的课程教学进度录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研究生处将联合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在日常教学检查、三级听课、督导听课等活动中检查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二、上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收尾工作
(一)期末考试总结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按照工作安排,认真总结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于第2周周五(9月11日)前提交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结(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备查、一份提交至研究生处)。
(二)成绩复查
研究生本人于第2周周三(9月9日)前提交《研究生课程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5),研究生培养学院于第2周周四(9月10日)前将研究生成绩复核申请提交至相应课程承担单位;各研究生教学单位于第3周周五(9月18日)前将复核结果报研究生处,需更正成绩的填写《期末考试成绩复核结果汇总表》(附件6)提交至研究生处。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及时通知到所有研究生,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事宜。
(三)试卷装订与保管
研究生课程开课单位负责装订与保管试卷,试卷保管期限为5年。期初成绩复查结束后,纸质试卷分班级、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整理,附封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方案审批表、成绩登记表、平时成绩支撑材料、期末考核支撑材料等,于第3周前自行装订;电子试卷按学号命名,存入以“课程名称+班级名称+任课教师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同时存入成绩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材料的签字盖章扫描件,刻盘保存。学校将组织专项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课程重修补修工作
(一)课程重修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合格的课程,不再安排补考,研究生需跟随下一届研究生修读该课程,完成重修相关教学及考核环节。
(二)课程补修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重点关注同等学力或跨专业研究生课程修读情况,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做好课程补修工作。
四、实践教学
(一)实践教学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平顶山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和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本单位实践教学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践时间、形式、地点和考核办法。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每月最后1周提交本月完成的实践环节总结(注:实践环节总结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处715室)。
(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
根据《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平学院行〔2025〕4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在充分考察、论证的基础上新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严格落实基地建设目标、条件、内容和程序。基地建设前,应对拟建设基地的条件、主体资格、资质、行业特色、接纳能力以及能够承担的实践教学任务等情况进行审核,提交《拟新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考察论证报告》(附件7),附基地考察照片和《拟新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信息表》,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合同的审核和订立按照《平顶山学院合同管理办法》执行,签署合同后1周内提交合同扫描件,并录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
五、学业进展情况审核工作
(一)学生个人查看
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查看个人入学以来课程/环节修读情况。
(二)学院审核
二级学院对学生入校以来修读课程总门次与总学分、通识选修课学分、不及格课程门次、违纪处分等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对达到留级、退学条件的学生进行相应学籍处理。
六、材料提交
以下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7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时间 |
提交材料 |
完成单位 |
第二周周三(9月9日) |
《研究生课程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5)(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学院) |
申请成绩复核的研究生 |
1.纸质版和电子版《平顶山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兼职教师任课备案表》(附件1); 2.纸质版和电子版《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兼职教师汇总表》(附件2); 3.纸质版和电子版《平顶山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拟承担工作登记表》(附件3); 4.纸质版和电子版《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拟承担工作汇总表》(附件4)。 |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
第二周周五(9月11日) |
完成课表优化调整、并同步更新至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 |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
纸质版和电子版《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结》 |
教师教育学院、 文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
第三周周五(9月18日) |
成绩复核结果、纸质版和电子版《期末考试成绩复核结果汇总表》(附件6) |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
第四周周四(9月24日) |
完成课程教学进度录入 |
各研究生任课教师 |
第五周周三(9月30日) |
纸质版和电子版《拟新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考察论证报告》(附件7) |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
第五周周三(9月30日) |
纸质版和电子版9月份集中实践总结 |
教师教育学院、 文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
第九周周五(10月30日) |
纸质版和电子版10月份集中实践总结 |
第十四周周一(11月30日) |
纸质版和电子版11月份集中实践总结 |
第十八周周四(12月31日) |
纸质版和电子版12月份集中实践总结 |
第二十周周五(1月15日) |
纸质版和电子版1月份集中实践总结 |
联系人:高赛英
联系电话:0375-2077230
邮箱:yjsc@pdsu.edu.cn
附件:
1.《平顶山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兼职教师任课备案表》
2.《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兼职教师汇总表》
3.《平顶山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拟承担工作登记表》
4.《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拟承担工作汇总表》
5.《研究生课程成绩复核申请表》
6.《期末考试成绩复核结果汇总表》
7.《拟新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考察论证报告》
研究生处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