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整体进度安排,依据《平顶山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平学院行〔2026〕18号)要求,即日起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和考试工作量统计、核算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算范围
1.教学工作量
(1)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的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
(2)校内集中实践教学工作量: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内且计有学分的校内集中实践教学工作量。
2.考试考核工作量
(1)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量:2026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试卷编制,以及自命题考试科目试卷的批阅工作。
(2)校内考试考核工作量: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过程中产生的校内考试试卷编制、考试监考、试卷批阅等工作。
二、工作流程安排
(一)任课教师完善个人信息
任课教师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点击【个人信息管理】→【教师基本信息】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注:教师基本信息中职称信息直接与工作量挂钩,请各研究生任课教师务必填写准确。)
(二)审核统计
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本部门教师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和考试工作量相关材料,并在完成对研究生教学和考试工作量的审核与把关工作后,进行统一汇总。
(注:工作量填写需严格按照附件表格模板填写,不得随意增减内容。)
(三)复核与确认
(1)2026年7月6日-7月8日16:00前,各单位指定专人携带纸质版工作量材料至办公楼715室,进行现场核对。
(2)工作量材料现场核对无误后,由各单位组织相关教师签字确认。
(四)材料提交
7月10日前,各单位需将教师确认无误后的工作量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pds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至研究生处715室。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平顶山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平学院行〔2026〕18号),严格遵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各单位对所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直接责任,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公示期内收到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学校将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高赛英
联系地址:行政楼715室
联系电话:0375-2077230
电子邮箱:yjsc@pdsu.edu.cn
附件:
1.平顶山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的通知
2.T-课程工作量
3.K-考试工作量
4.学院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