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院研工〔2026〕5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研究生自媒体运营行为,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网络价值观,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维护学校与研究生良好形象,现就我校研究生自媒体账号(含个人账号,粉丝量较大、影响力较强的账号)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个人身份注册使用的微信号、微信公众号、QQ号、视频号、微博、抖音、B站、小红书、知乎等各类自媒体平台账号。
二、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得发布、不得转发违法违纪、虚假不实、低俗庸俗、恶意攻击、泄露隐私等内容。
2.严守身份底线。不得以研究生身份从事违法违规、商业欺诈、恶意营销、诱导打赏等活动;不得冒用学校名义、使用校名、校徽进行不当认证与宣传。
3.规范内容发布。涉及学校政策、校园事件、师生信息、内部数据等内容,须客观真实、先审后发;不得擅自发布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得损害学校声誉与师生合法权益。
4.提高责任意识。自媒体运营坚持谁运营、谁负责,对账号内容、评论互动、粉丝引导等方面承担主体责任,主动抵制网络谣言与不良信息。
5.加强账号管理。研究生要加强个人账号的保护和管理,不得买卖个人账号,不得将个人账号转由他(她)人使用和管理。对于使用和管理不当造成的不良影响,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对于不用的账号,研究生本人要及时进行注销和处理。
三、工作要求
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要切实扛起管理责任,利用全体教工会议、学生会议等活动,及时宣讲网络意识形态有关要求(含近期敏感词),做到全体师生知晓。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研究生自媒体账号安全管理的教育引导,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让学生认识到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各培养学院要充分利用组会、主题班会等,加强研究生网络素养与法治教育,及时掌握学生自媒体动态,全面摸排本学院研究生粉丝量较大、影响力较强的个人自媒体账号。
学校对优秀正能量自媒体予以支持宣传,对违规账号依规约谈、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校纪校规处理。
各培养学院请于4月24日前将《平顶山学院研究生自媒体账号登记表》(附件)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纸质版报送办公楼715室,电子版发送至yjsc@pdsu.edu.cn。
联系人:王银,电话:2077229
附件:平顶山学院研究生自媒体账号登记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