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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自媒体账号运营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4-14 点击数:

平院研工〔20265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研究生自媒体运营行为,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网络价值观,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维护学校与研究生良好形象,现就我校研究生自媒体账号(含个人账号,粉丝量较大、影响力较强的账号)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个人身份注册使用的微信号、微信公众号、QQ号、视频号、微博、抖音、B站、小红书、知乎等各类自媒体平台账号。

二、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得发布、不得转发违法违纪、虚假不实、低俗庸俗、恶意攻击、泄露隐私等内容。

2.严守身份底线。不得以研究生身份从事违法违规、商业欺诈、恶意营销、诱导打赏等活动;不得冒用学校名义、使用校名、校徽进行不当认证与宣传。

3.规范内容发布。涉及学校政策、校园事件、师生信息、内部数据等内容,须客观真实、先审后发;不得擅自发布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得损害学校声誉与师生合法权益。

4.提高责任意识。自媒体运营坚持谁运营、谁负责,对账号内容、评论互动、粉丝引导等方面承担主体责任,主动抵制网络谣言与不良信息。

5.加强账号管理。研究生要加强个人账号的保护和管理,不得买卖个人账号,不得将个人账号转由他(她)人使用和管理。对于使用和管理不当造成的不良影响,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对于不用的账号,研究生本人要及时进行注销和处理。

三、工作要求

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要切实扛起管理责任,利用全体教工会议、学生会议等活动,及时宣讲网络意识形态有关要求(含近期敏感词),做到全体师生知晓。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研究生自媒体账号安全管理的教育引导,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让学生认识到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各培养学院要充分利用组会、主题班会等,加强研究生网络素养与法治教育,及时掌握学生自媒体动态,全面摸排本学院研究生粉丝量较大、影响力较强的个人自媒体账号

学校对优秀正能量自媒体予以支持宣传,对违规账号依规约谈、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校纪校规处理。

各培养学院请于4月24日前将《平顶山学院研究生自媒体账号登记表》(附件)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纸质版报送办公楼715室,电子版发送至yjsc@pdsu.edu.cn

 

联系人:王银,电话:2077229

附件:平顶山学院研究生自媒体账号登记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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