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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作者: 时间:2026-03-18 点击数:

 

平学院行〔2026〕18号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按照学校绩效工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核算原则

一、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包括“基本教学工作量”(简称“基本工作量”)和“教育教学建设及改革工作量”(简称“建设工作量”)两部分。其中,基本教学工作量是教师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实践教学任务、研究生指导、考试考核、学术讲座所发生的工作量。教育教学建设工作量是教师承担教育教学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所发生的工作量。列入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或经学校审批的教育教学及建设任务,纳入教育教学工作量核算范畴。

二、纳入核算范畴的各项工作应符合学校及教学单位规定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及工作标准。对未达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扣减。

三、教育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单位均为绩效分(简称“分”)。

第二章  基本教育教学工作量

基本教育教学工作量是教育教学工作量的基本组成,由教师必须承担的课程教学、实践教学、指导研究生、考试工作、学术讲座等工作量组成。

课程教学工作量依据各学院按照培养方案提交的教学计划、教学进表、理论课表、实验课表和考试安排等,结合实际发生调停课情况进行计算集中实践教学工作量依据研究生实际参加专业实践时间计算;指导研究生工作量中一、二年级研究生依据实有人数计算,毕业生依据当年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人数计算;考试考核工作量分为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量和校内考试考核工作量两个部分,按照命题、阅卷、笔试监考等方式进行计算;学术讲座工作量依据经研究生处批准的学术讲座计算。

一、教学工作量

(一)理论教学工作量

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实际上课时数×班级人数系数×职称系数×理论课课程系数。

说明:

1)班级人数系数

研究生公共理论课教学班的标准班人数为60人,专业理论课教学班的标准班人数为20人。

标准班人数系数为1.0。若班级人数增加,每增加1人,人数系数增加0.01。班级人数系数最高不超过2.0。

不足标准班人数的课程均按标准班计算。

2)职称系数

教授职称系数为1.2,副教授职称系数为1.1,讲师职称系数为1.0。

3理论课课程系数

硕士研究生理论程系数为1.5

4)分组授课核算原则

以自然班为基础分组进行的理论课程教学活动,其教学工作量按原自然班整体核算一次,不因分组而累计计算。

(二)实验课程教学工作量

实验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实验学时数×班级人数系数×实验课课程系数。

说明:

1)班级人数系数

公共实验课(2个及以上学科专业开设):每个教学班以20人为基数(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标准班人数系数为1.0,若班级人数增加,每增加1人,人数系数增加0.01。

专业实验课:每个教学班以10人为基数(不足10人的按10人计算),标准班系数为1.0,每增加1人,人数系数增加0.01。

2)实验课程分组原则

若因实验设备限制,实验课程可分组进行,公共实验课分组数不得多于实验学生数除以10人(取整),专业实验课分组数不得多于实验学生数除以6人(取整)。

3)实验课程系数

硕士研究生实验课课程系数,不分组时为1.2,分两组为0.8,分三组时为0.6,分四组时为0.4。

校内集中实践教学工作量

校内集中实践教学是指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内且计有学分校内实践教学任务校内集中实践教学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折合成学时每学分16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

校内集中实践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实践教学任务学时数×人数系数×校内集中实践课课程系数

说明:

1)人数系数

参加校内集中实践课人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人数系数按1.0计算,人数在20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人数系数增加0.01。

2)校内集中实践课课程系数

硕士研究生校内集中实践课程系数为1.5。

3适用于各专业领域学生群连续安排若干天综合性项目训练的教学组织形式,自然班分组不重复计算

4)教学团队中多人共同承担时,工作量计入团队负责人,由负责人进行二次分配

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

指导研究生基本工作量

指导研究生基本工作量包含制定个人培养方案指导研究生选课学习和科学研究专业硕士的实践环节、参加学科竞赛、学位论文以及个人鉴定等研究生全过程指导环节。研究生指导工作量按照导师指导一位学生不同学期计算。

1  硕士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一览表

学期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总计

工作量

20

20

40

40

50

50

220

说明:

1)导师组含校内导师与行业导师承担硕士研究生指导任务的工作量计入校内主导师,由主导师进行二次分配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毕业并提交学位论文知网证明后,一次性计算300分。

3)如果有导师将本人所指导的学生送至其他高校联合培养的,计算工作量时根据学生外出学习所在年级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4)硕士研究生超过学制年限仍未毕业的,第六学期工作量不予计算。

5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经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该研究生当年的指导工作量不予认定。

指导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工作量

指导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指教师指导研究生参加省级或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奖,具体工作量如下:

2  指导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工作量一览表

学科竞赛类型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竞赛国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国赛

300

150

100

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田家炳杯”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

100

80

50

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竞赛(省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省赛)

50

30

10

其他省级学科竞赛

20

10

0

说明:

1)同一赛事中重复获奖以最高奖项为准,不累计计算;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学科竞赛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计算,不累计计算。设特等奖的比赛,获特等奖按一等奖计算,其余类推。

2)导师组指导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工作量计入第一指导教师,由第一指导教师进行二次分配。

3)以团队参赛的,排名前3成员(含团队负责人)必须为研究生。

4)研究生学科竞赛需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过程化管理,未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的竞赛获奖不予认定工作量。

5)申报学科竞赛相关工作量认定时,须提交获奖证书、正式文件等佐证材料。

三、考试考核工作量

(一)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量

1.自命题考试科目试卷编制

工作任务:按照《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完成相关自命题科目试卷的编制工作,确保命题、制卷过程中安全保密。

计算标准:每初试科目试卷(含制卷、应急处置值班)计30分;每复试科目试卷(含制卷、监考)20每个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试卷(含制卷、监考)计5分。工作量计入命题组组长,由命题组组长进行二次分配。

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相关自命题科目出现内容重复、试题题干有误,表述不准确等影响考生作答等情况的,本科目试卷命题工作量不予计算。

2.自命题考试科目试卷批阅

工作任务:按照《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完成相关自命题科目试卷的批阅工作。

计算标准:完整批阅初试科目试卷10份试卷以内计10分,超过10份的,超出部分0.2分/份。完整批阅复试科目试卷计10分/科。完整批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试卷1分/科。工作量计入阅卷组组长,由阅卷组组长进行二次分配。

研究生考试成绩公布后,凡出现学生申诉后发现问题进行成绩修改的情况,本科目试卷批阅工作量不予计算。

(二)校内考试考核工作量

1.校内考试试卷编制

工作任务:按学校相关要求,完成课程试卷的编制工作,确保试卷覆盖大纲要求及安全保密。

计算标准:课程每出一套标准试卷(含电子文档、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计6分。

2.考试监考

工作任务:严格按学校监考教师规范,顺利完成监考任务。

计算标准:监考一个标准考场110分钟每场每位监考人员计2分;不足60分钟(含60分钟)的监考场次,每场每位监考人员计1分;

3.批阅试卷

工作任务:根据学校试卷批阅要求,完成考试试卷批改及成绩核算工作。

计算标准:完整批阅20份试卷以内计2分,20份以上的,计0.1分/份。

4.其他

因教学单位差异或课程教学改革需要开展的考试改革工作量,根据实际方案审批执行。

、学术讲座工作量

校内研究生指导教师对硕士研究生开设的公开学术讲座(需经研究生处审核批准),每次(不少于2小时)计20分。

第三章  教育教学建设及改革工作量

教育教学建设及改革工作量是指教师承担学位点建设(含新增学位授权点、学位点评估、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等)、教学团队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考核相关工作及学校审批下达的其他教育教学建设任务所发生的工作量

一、学科专业建设工作量

新增学位授权点工作量

获批硕士一级学科学位点或专业学位点,计1000分/个。

获批博士一级学科学位点或专业学位点,计5000分/个。

学位点评估工作量

完成教育部学位点评估,包含专项合格评估和周期性评估,计2000分/个·次。

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量

完成已获批学位授权点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组织开展课程大纲修订及验收等管理工作,经学校审验通过后,计200分。

、教学团队建设工作量

获河南省优秀研究生教育先进团队计400分,工作量计入团队负责人,由团队负责人进行二次分配。

三、研究生培养单位教育教学年度考核奖励工作量

研究生培养单位教育教学年度考核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等级,分别给予0分、200分、300分、500分的研究生教育教学考核奖励。

、其他

经学校审批下达给教学单位承担的其他建设任务,依据审批结果确定工作量。

承担以上建设工作包括必需的制度、实施细则、工作规范及标准等管理规章的制定,不再另行计发工作量。经检查规章制度建设滞后、落实不到位的,扣发10%的建设工作量。

第四章    

一、教育教学工作量按学期统计。

1.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每学期末由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教师填写,经二级学院审查后统一上报研究生处

2.每门课程在考试结束后,应及时报送成绩,未能完成授课计划或未报成绩的课程,将不予计算工作量。

二、教学单位人员承担跨单位教学任务,其教育教学工作量统一核算到教师所在单位。非教学单位人员兼职均要挂靠到教学单位,其教育教学工作量均核算到挂靠单位。

三、参与硕士研究生校企合作等课程的任课行业教师,应为学校正式聘任且在有效聘期内的行业导师。其课酬按100元/自然课时的标准执行,由研究生培养学院从研究生培养业务费中支付。

四、行业导师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的工作量,由学校统一核算发放。

五、研究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

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项目: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专家工作组发布的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所列项目为认定依据。

其他省级学科竞赛项目:以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学校大学生竞赛管理服务中心学科竞赛项目库当年正式发布的省级竞赛项目目录为认定依据。

六、研究生教育教学年度考核工作依据每年发布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年度考核通知》开展。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施行,原《平顶山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平学院行〔2025〕3号)自行废止。

附件:《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

 

各项赛事网址:

“田家炳杯”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网址:https://qgjxjn.zjnu.edu.cn/

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网址:https://cpipc.acge.org.cn/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址:https://www.cahe.edu.cn/site/content/17082.html

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竞赛管理中心网址:https://jsgl.htu.edu.cn/#/con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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