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学院文〔2022〕1号
为提升学校整体办学层次和核心竞争力,实现我校在2023年建成“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与“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的发展目标,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学位〔2020〕16号)和《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通知》(教研〔2021〕135号)和《关于公布河南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教研〔2021〕42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聚焦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为促进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全过程。
(二)坚持需求引领。着眼河南省和平顶山市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建设“四个强省、一个高地、一个家园”的现代化河南需要,全面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学校发展的关键问题、亟待破解的发展难题,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实现办学层次提升。
(四)坚持特色驱动。引导学科建设主动对接区域、行业、产业需求,凝练特色,错位发展,争创一流。
三、建设目标
经过建设,学校在2022年底全面达到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各项关键指标比基本条件高出5%以上。机械、教育、新闻与传播、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建设点各项关键指标比基本条件高出10%以上。
四、建设任务
(一)师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优良、充满创新精神和具有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学术与专业理论水平高,教学与实践工作经验丰富,数量充足,梯队结构合理,教学团队稳定。
1.加大博士引进培养力度,确保博士学位师资占比达到30%。
2.与5-7所国内外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生,遴选培养硕士生导师100人以上。
3.支持硕士学位授权建设点骨干教师优先晋升高级职称。
4.选派具备实践能力和理论基础的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一线从事专业技能培训、科学研究和产品研发,提高教师的社会应用能力,确保双师型教师比例保持在40%以上。
5.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类别特点,聘请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企业专家为兼职教师,组建专业化的行业导师团队,专兼职教师比例合理,满足双导师制培养需求。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二级学院
(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1.获得10项以上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精品课程、卓越计划,相关专业通过专业认证,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
2.制订科学完整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培养方案培育高水平硕士生课程。
3.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和办学社会声誉。
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二级学院
(三)科研水平建设
1.加强科学研究,承担20项以上国家级项目,100项以上横向科研项目。
2.师均年科研经费达到10万元。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5项。
4.鼓励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开发服务,并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责任单位:科研处、地方合作处、二级学院
(四)教学科研条件建设
1.具有支撑硕士研究生培养所必需的实验室、基地等教学实践平台。
2.拥有充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文献资料。
3.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活跃,与行业企业等有实质性合作成果。
4.学校生均经费收入不低于3.15万元。
责任单位:财务处、科研处、实验室管理处、地方合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五)研究生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措施
1.设立研究生工作处,配置专职管理人员。
2.制订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4.不断完善研究生公共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科研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网络管理中心、网络管理中心
(六)硕士学位授权建设点
布局机械、教育、新闻与传播、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建设点,加强师资队伍和学术梯队建设,提升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校企合作育人基地的建设,加强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建设,确保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点申报要求。
责任单位:科研处、相关学院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华小鹏 苏晓红
副组长:袁桂娥 田建伟 张久铭 张高峰 李 波
程永华 于长立 侯延民 郑东丽
成 员: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完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协调校内外资源,决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于长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光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负责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具体事宜。
1.机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小组
组 长:李 波
副组长:代克杰 樊爱宛 吕海莲
责任单位: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小组
组 长:程永华
副组长:赵红利 鲁 迪 孙振杰 王任亚
责任单位:教师教育学院、旅游与规划学院、文学院、音乐学院
3.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小组
组 长:袁桂娥
副组长:吕 静 孙振杰 熊俊杰
责任单位:新闻与传播学院、文学院、陶瓷学院
4.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小组
组 长:侯延民
副组长:李青彬
责任单位: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5.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小组
组 长:张久铭
副组长:李青彬 郑新华 鲁 迪 程世平
责任单位: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医学院、旅游与规划学院、河南省生态经济型木本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点实验室
(二)经费投入
设立专项经费500万元,保障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建设点的建设。专项经费由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负责统筹管理,各建设点根据实际建设需要通过项目、课题等形式申报使用。
(三)政策支持
1.学校在人才引进、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购置、教学科研场地、校企合作平台建设以及教师培训等方面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建设点倾斜。
2.按照资源整合、扶优扶强的原则,在遴选推荐省级以上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科技创新团队、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创新人才、青年骨干教师和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省级精品在线课程、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等)推荐时,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建设点倾斜,以提高其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机制保障
1.学校对首批布局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建设点采取定期考核、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模式,定期组织专家对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对经考核评估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将终止建设。
2.没有纳入首批布局的学科专业,若满足硕士专业学位点申报条件,经学院申报、学校批准,可以纳入专业学位培育点进行建设。
3.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建设点及时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依据自查自评情况,适时调整建设进度和方案。
4.建设成效显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建设点,将对学位点负责人和所属二级学院予以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五)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要把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任务分解到人,制定建设措施,按时、圆满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建设任务,确保学校总体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学校将对硕士学位授权建设点建设规划及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顺利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