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学院文〔2025〕55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平顶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华小鹏 郭秋平
副主任委员:侯延民 许建辉 李 波 于长立
郑东丽 史永昌 米立伟
委员:程亚旭 吴建彪 张洪辉 孔思懿
熊俊杰 高 磊 王向前 李青彬
李光喜 程立平 孙延彬 付岩岩
高向丽 常 进 王学武 盖 伟
史玉珍 孙振杰 代克杰 韩永军
王俊俊 鲁 迪 王小鹤
主要职责:
1.将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招生管理规章制度,持续梳理招生廉政风险点,制订完善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压实学校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2.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河南省教育厅管理和实施办法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审核并公布本单位的招生章程、体检要求及有关工作方案等。
3.根据国家核定的研究生招生规模,审核我校各招生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
4.统筹组织招生宣传、咨询、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体检、录取、招生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5.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别是录取结果负责。
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其职责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开展招生宣传与咨询;负责招生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报名、命题、初试、评卷、复试、调剂、录取等)的具体工作。程立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撤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新设立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承担。
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