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学院行〔2025〕4号
第一条 总 则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体现研究生教育水平的主要标志。为切实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原则
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重点突出论文研究工作的成果和创新性,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评选次数与评选范围
优秀学位论文每年评选一次,一般为当年获得我校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不包含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奖励名额限制在当年学位授予总数的10%以内。
第四条 评选条件
(一)选题为本专业范围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创新性,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1.研究课题反映本专业及研究方向的特色;
2.研究课题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高的理论意义与学术价值;
3.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在理论、方法和实际应用上有所创新;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内同类学科相当水平:
1.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独特性;
2.学术观点、结论鲜明,有创新性;
3.论文作者在读研期间取得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或专利情况等)。
(三)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1.文献阅读充分,了解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学术动态;
2.论证严谨、充分,论据准确、详实;
3.论文反映出一定的理论基础、专门知识及学术研究功底与潜力。
第五条 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位论文作者提出申请,提交学位论文和有关申报材料。
(二)导师推荐。导师根据申请者在校期间获得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论文的创新点、论文评阅意见及答辩结果等各方面提出推荐意见。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推荐。根据评选标准审核导师意见和申报材料,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写出评审意见,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候选人,在学院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候选人排序名单等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名额为:硕士名额人数10%以内,按比例推荐数量少于1人时,可推荐1人。若无符合评选标准的论文,允许空缺。
(四)研究生处结合论文评阅意见及答辩情况等,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论文进行审核,拟定获奖名单。
(五)公示。为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和维护科学道德,由研究生处公示获奖名单,公示期为3天。
(六)公布。学校公布获奖者名单。
第六条 奖惩办法
(一)推荐参加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原则上从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推荐。
(二)学校对优秀学位论文作者进行表彰,颁发“平顶山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荣誉证书”。
(三)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舞弊作伪等情况,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条 附 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平顶山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平顶山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申请人所在学院: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位类别 |
专业学位论文 □ 学术学位论文 □ |
论文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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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英文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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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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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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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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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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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导师(限填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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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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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导师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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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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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导师(限填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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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导师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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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成绩 |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 性成 果 |
序号 |
成果名称 |
成果出处 |
获得年月 |
查询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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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文 主 要 创 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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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申 请 |
申请理由: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导 师 意 见 |
推荐理由: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
学 位 评 定 分 委 员 会 意 见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培养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研 究 生 处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一份由研究生培养单位保存,一份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