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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13 点击数:

关于开展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不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社会经济服务成效,扎实高效推进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力争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学校现决定开展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坚持从学校定位和发展前景出发,按照“整体规划、分层建设、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构建符合校情、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体系,实现学科、学位点和研究生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升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服务需求。把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作为新增学位授权建设点工作的根本导向,加大对国家和我省急需紧缺学科的申报支持力度。优先增列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急需领域的学位点,积极申报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以及我省“十大战略”、“7+28+N”产业链密切相关的硕士学位点,同时重视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

2.统筹规划。结合我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对具有良好建设基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领域重点支持,尤其是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专业领域;坚持以产业和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调研,不得盲目申报,限制申报国家和我省布点过多、生源不足且就业率较低的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合作申报;各申报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原则上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立项建设的学术学位授权点不超过总数的20%

3.分层建设。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共设三个层次:一是重点立项学位建设点,即在2026年国家开展新增学位授权审核时,基本条件预期全部达标的学科专业,其中各项关键指标值比基本条件高出10%以上;二是重点培育学位建设点,即在2029年国家开展新增学位授权审核时,基本条件预期全部达标的学科专业,各项关键指标值比基本条件高出10%以上;三是长期培育学位建设点,即在2032年国家开展新增学位授权审核时,基本条件预期全部达标的学科专业。

二、申报程序

(一)学院预申报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硕士学位点申报工作,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科科研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科负责人、学科骨干组成的工作小组,组织实施申报工作。

2.跨学院合作申报时,由牵头学院院长任组长,合作学院院长任副组长,组织实施申报工作。

3.各学院确定拟申报的学位点,并填写《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或者《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第Ⅰ和第Ⅱ部分内容,并于8月5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pdsuyjsc@126.com,命名格式为“学院+学位点代码学位点名称+申请新增学位点类型” (示例:新闻与传播学院+0552新闻与传播+重点立项建设点)。

长期培育学位建设点不需要提交预申报材料。

联系人:王阳,电话:15803751987,办公楼721室。

4.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初审并反馈意见后,各学院方可正式申报。同时研究生处将组织填报专题培训会,解读申报简表中的各项填报细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院申报

1.各学院要全面梳理拟申报学位点近四年建设成效(2021-2024年),根据已有成果,确定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或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填写《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并制定《硕士学位点建设计划》,确保国家开展新增学位授权审核时达到本学位点申报条件。

2.各申报点要认真研读学位授权审核相关文件政策,对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202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确定申报领域和学科方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至少申报二个领域,硕士学位一级学科至少申报二个二级学科(学科方向)。根据已有建设成果和学科团队科研方向,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突显学科特色。

3.申请的硕士学位授权点每个领域或学科方向骨干教师不得少于3人。

(三)专家评审及答辩

   2024年8月下旬,学校将组织遴选评审并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校审定

根据评审和答辩情况,确定重点立项学位建设点、重点培育学位建设点和长期培育学位建设点,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发文。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24815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2111日至今,培养方案暂不提供,其他事项严格按填表说明执行,按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胶装成册。

2.《硕士学位点建设计划》(含附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对照表”)严格按照给定大纲、以条目式按要求逐项撰写,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3.以上纸质材料均一式5份,封面加盖牵头学院公章,于81517:00前送交研究生工作处,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pdsuyjsc@126.com,命名格式为“学院+学位点代码学位点名称+申请新增学位点类型” (示例:新闻与传播学院+0552新闻与传播+重点立项建设点)。

长期培育学位建设点仅需要提交建设计划。

联系人:王阳,电话:15803751987,办公楼721室。

四、其他事项

1.研究生工作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将向相关学院及时反馈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督促各申报学位点优化材料内容,对标对表查验指标,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加强基本条件建设。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向研究生工作处提交申报材料。

 

研究生工作处

202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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