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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申硕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01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奋斗与不懈努力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示我校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一历史性成就不仅是对我校办学实力与成果的高度认可,更是学校发展道路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为表彰在此次申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总结经验,激励全校教职工继续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团结奉献,追求卓越”的平院精神,推动学校各项事业迈向更高水平,现决定开展“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工作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先进单位:10

评选条件:工作组织严密、工作到位、人员到位,在申硕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事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并且为成功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做出重大贡献的院系或部门。

2.优秀个人:每个学院(部门)限报所在单位人数的10%,不足者1人者可推荐1名人选

评选条件:工作积极主动,业务素质高,在申硕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为申硕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评选程序

1.先进单位由学院(部门)填写《平顶山学院申硕工作先进单位申请表》(附件一)报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对评选单位资格进行初审后报学校评选

2.优秀个人由参评人填写《平顶山学院申硕工作优秀个人申请表》(附件二)提交所在学院(部门),学院(部门)根据限额进行评选,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个人申请表和《平顶山学院申硕工作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三)报学校审定。

三、报送要求

《平顶山学院申硕工作先进单位申请表》、《平顶山学院申硕工作优秀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平顶山学院申硕工作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所有材料经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2024年10月1012:00前提交至行政楼研究生工作处722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c@pdsu.edu.cn。

、表彰奖励

学校召开会议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分别授予“平顶山学院申硕工作先进集体”和“平顶山学院申硕工作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联系人:王阳,2077200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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