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1.此次遴选的导师类型既包含校内导师也包含校外行业(企业)导师。
2.依据《平顶山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平学院行〔2024〕64号)(附件1)、《平顶山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平学院行〔2025〕4号)及学院制订的实施细则进行硕导遴选。
3.申请校外行业(企业)导师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与预指导研究生专业(领域)相关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近五年主持过重要科研项目,或获得过授权发明专利、省级科技奖励或智库成果;
(3)在科研院所、事业单位、行业骨干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单位担任核心业务骨干或重要管理职务;
(4)所在单位能为预指导硕士研究生提供实习岗位,且本人有能力并保证有足够时间对学生实习和实践进行指导。
二、遴选范围
此次遴选仅限于机械、材料与化工、学科教学(语文、数学、地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专业(领域)。
三、遴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平顶山学院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2),连同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立项书(横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以及经费到账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等材料,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是否具备专业型硕导任职资格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出席人数2/3及以上的同意票者为通过(到会委员至少为全体委员的2/3)。通过者名单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至研究生处。
注:在通过公示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上半年研究生导师推荐结果的报告》(附件3)。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研究生处对学院审议通过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提交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四、材料提交
3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已通过公示的申请人相关材料。
1.纸质版和PDF电子版的《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关于研究生导师遴选的会议记录》(附件4);
2.纸质版及Excel电子版的《2026年度上半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
3.纸质版一式两份和PDF电子版的《平顶山学院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双面打印加盖公章,电子版PDF在加盖公章后再进行制作);
4.纸质版和PDF电子版申请人业绩证明材料(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立项书、横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以及经费到账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等)。
纸质材料提交至行政楼715研究生工作处培养科,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高赛英
联系电话:0375 2077230
邮箱:yjsc@pdsu.edu.cn
附件:
1.平顶山学院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平学院行〔2024〕64号)
2.平顶山学院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3.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上半年研究生导师推荐结果的报告
4.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关于研究生导师遴选的会议记录
5.2026年度上半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