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院研工〔2026〕11号
各培养学院:
为激发研究生求真务实、崇尚科学、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研究生班团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根据《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平学院行〔2025〕18号),学校启动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级在籍硕士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表1 各培养学院推荐名额 |
培养学院 |
优秀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文学院 |
1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2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2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1 |
三、工作流程及评定方式
1.各培养学院需根据《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制定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并将推荐人选报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需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同步进行,由研究生本人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报送学院评审小组开展评审;评审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在全院范围内完成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于系统内完成推荐上报,并同步上传佐证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荣誉称号获得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对已获各类荣誉称号的研究生,若不能按期毕业,或因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或发现有材料虚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缴已发证书。
2.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定结果将作为2027年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的依据。
3.各单位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评优过程严格审核,对评优结果进行公示,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及时答复研究生关于评优工作的咨询、疑问,确保评优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材料报送要求
1.9月2日前,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研究生评优工作,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平顶山学院优秀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平顶山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3)、《XX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结果的报告》(附件4)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2.上报材料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纸质材料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研究生管理科(办公楼71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jsc@pdsu.edu.cn,邮件名称统一为:XX学院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材料。
联系人:王银 联系方式:0375-2077229
附件:
1.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平学院行〔2025〕18号)
2.平顶山学院优秀研究生申请表
3.平顶山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4.XX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结果的报告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