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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9-11 点击数:

院研〔202633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6年度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要求

1.依据《平顶山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平学院行〔2024〕64号)(附件1)、《平顶山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平学院行〔20254号)及学院制订的实施细则进行硕导遴选。

2.此次遴选的导师类型包含校内导师校外行业导师

3.申请校外行业(企业)导师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与预指导研究生专业(领域)相关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近五年主持过重要科研项目,或获得过授权发明专利、省级科技奖励或智库成果;

3)在科研院所、事业单位、行业骨干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单位担任核心业务骨干或重要管理职务;

4)所在单位能为预指导硕士研究生提供实习岗位,且本人有能力并保证有足够时间对学生实习和实践进行指导。

(注:具有研究生培养经历的行业导师优先推荐。)

二、任职资格遴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平顶山学院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2),连同5年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立项书(横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以及经费到账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培养研究生情况材料,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是否具备专业型硕导任职资格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出席人数2/3及以上的同意票者为通过(到会委员至少为全体委员的2/3)。通过者名单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至研究生处。

注:在通过公示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半年研究生导师推荐结果的报告》(附件4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研究生处对学院审议通过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提交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三、学院材料提交要求

930日前,各二级学院向研究生处提交已通过公示的申请人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纸质版一式两份和PDF电子版的《平顶山学院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双面打印加盖公章,电子版PDF在加盖公章后再进行制作)

2.纸质版和PDF电子版的《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关于研究生导师遴选的会议记录》(附件3;

3.纸质版和PDF电子版的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下半年研究生导师推荐结果的报告》(附件4

4.纸质版及Excel电子版的《2026度下半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

5.纸质版和PDF电子版申请人业绩证明材料(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立项书、横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以及经费到账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培养研究生情况证明等)。

纸质材料提交至行政楼715研究生处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校内申请导师联系人:高赛英  0375-2077230

校外申请行业导师联系人:于海龙  0375-2077200

邮箱:yjsc@pd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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