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学校首页

关于做好2026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及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9-11 点击数:

平院研〔202635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目前2026级硕士研究生入学工作已顺利完成。为科学统筹、合理调配研究生教育资源,确保研究生接受高质量指导,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6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简称“双选”)及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校内学术导师双选时间:2026年9月20日前完成;

培养计划制定时间: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

二、双选范围

1.参加双选的研究生为202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

2.参加双选的导师须具备我校硕士生导师资格,校内学术导师须通过2026年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校外行业导师须优先选聘与我校签有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工作站的单位的导师。

三、双选程序

1.培养学院根据《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办法》(平学院行〔2026〕29号)制定本学院的双选工作方案。

2.培养学院应对在本单位各专业具有招生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导师进行招生资格复核,将具有招生资格的硕导名单公布给硕士研究生。院系研工办主任在9月13日前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学籍”模块下“师生互选管理”--“招生学院导师维护”、“招生人数信息设置”功能中维护各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人数。

3.2026级研究生于9月14-15日在系统中选择三名导师,9月15-16日导师确认。若未互选成功,9月17日进入第二轮选择,直至互选成功。

4.在培养学院组织师生双选后仍存在没有选到导师的学生,培养学院应在充分保障学生权益的前提下帮助学生选定导师

5.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完成师生双选工作,由校内导师(第一导师)指定行业导师(第二导师)。

6.学院双向选择结果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双向选择结果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

1.研究生培养计划须依据专业培养方案,遵循因材施教原则,在确定校内导师(第一导师)后,由研究生与导师组共同制定。

2.培养计划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进行,研究生须在校内学术导师的指导下开展。

3.培养计划制定完成后如需变更,可在系统中申请,由校内导师(第一导师)、学院、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进行变更。

4.研究生培养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如有课程无法开课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的,应在不减少原培养计划总学分的前提下,由导师和学院批准后提交研究生处审批。

、其他注意事项

1.研究生双选工作须依据《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办法》(见附件),基于导师研究方向与研究生学术志趣进行,应优先认可双方自主选择结果

2.研究生培养学院须做好导师和新生双选工作的相关通知,安排好师生的相关互动。相关工作需充分酝酿,做好师生之间的桥梁工作,确保学生与导师在双选操作前了解具体流程,从而保证双选工作按时完成。

3.对指导人数过多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处将重点监控其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

 

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处。

联系人:王银  高赛英   地点:行政楼715室

电话:2077230          邮箱:pdsuyjsc@126.com

 

附件:《平顶山学院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办法的通知》(平学院行〔2026〕29号)

 

 

研究生处

20269月11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南段

邮政编码:467000   版权所有©平顶山学院研究生处 

招生咨询热线:0375-2077228  0375-2077229

研究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