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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拟承担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开课试讲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2-25 点击数:

院研〔202529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切实保障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规范研究生任课教师准入机制,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确保研究生培养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平顶山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平学院行〔2025〕4号)和《平顶山学院关于研究生任课教师及课程教学的相关规定》(平学院行〔2025〕32号)文件要求,现对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拟承担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开课试讲工作安排如下

一、试讲对象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拟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拟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教学经验丰富,科研及实践创新有一定建树;

2.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须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4.新入职的博士教师,教龄满三年后,方可申请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

5.职能部门行政人员仅可申请担任研究生公共选修课。

若为团队授课形式,课程负责人及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基本条件,且均须参加试讲。

各学院在组织试讲申报时,应对申请人的任课资格进行前置审核。

若因特殊情况,课程暂无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任课教师人选,须由开课单位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处提交报告,详细说明拟任课教师情况及理由,经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该教师方可申请承担课程教学任务。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试讲申报

各学院需成立学院研究生课程开课试讲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试讲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学院可按需邀请校级研究生督导组专家参与试讲听评课并纳入学院试讲工作小组;试讲工作小组(含组长、副组长及受邀校级研究生督导组专家)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学院需填写《平顶山学院研究生课程开课试讲工作小组成员汇总表》(附件1),并提交至研究生处备案。

拟任课教师需向学位点所在学院提交《平顶山学院研究生课程开课审批表(附件2学院审核通过后制定《平顶山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试讲安排表》(附件3),由试讲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处

(二)试讲组织

各培养学院需于2026年1月5日~1月11日组织完成试讲工作。试讲教师需携带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安排计划、教学设计(教案、教学案例)等材料以及《平顶山学院研究生课程开课审批表》(附件2)参加试讲试讲时间原则上为45分钟/人次。听课过程中试讲工作小组成员需认真填写《平顶山学院研究生课程新开课试讲评价表》(附件4),试讲结束后小组成员可直接与试讲教师交换意见。

(三)试讲结果

试讲结论由试讲工作小组通过填写《平顶山学院研究生课程新开课试讲评价表》(附件4方式决定,良好以上(含良好)>50%者试讲通过,良好以上(含良好)50%者试讲未通过;首次试讲未通过且合格率(含合格)50%者可以给予一次再试讲机会,首次试讲未通过且合格率(含合格)<50%者不能安排再试讲。

(四)提交材料

2026年1月512:00前提交《平顶山学院研究生课程开课试讲工作小组成员汇总表》(附件1)和平顶山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试讲安排表》(附件3);

2026年1月5日-1月11期间进行试讲工作,2026年1月12日12:00前提交《平顶山学院研究生课程开课审批表》(附件2《平顶山学院研究生课程开课试讲评价》(附件4)。

三、相关说明

1.各学院应认真组织研究生课程开课教师试讲工作。研究生处将根据学院提交的《平顶山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试讲安排表》,会同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开展试讲检查与督导工作。

2.如发现有未按学校要求进行试讲,或试讲未通过仍开课的情况,学校将追究有关教学单位的责任。

 

联系人:侯婧璇  王银

联系地址:行政楼715室

联系电话:0375-2077230

电子邮箱:yjsc@pdsu.edu.cn

 

 

附件:

1.平顶山学院研究生课程开课试讲工作小组成员汇总表

2.平顶山学院研究生课程开课审批表

3.平顶山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试讲安排表

4.平顶山学院研究生课程新开课试讲评价表

 

 

 

 

研究生处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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