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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平顶山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29 点击数:

平院研〔2025〕5号

为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平顶山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决定由学位授权点依托学院作为牵头单位,按照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组建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学位点建设和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层组织和专家机构,主要承担本学位点的培养质量标准制定、研究生招生、培养实施、学位授予、导师队伍建设、学位点建设与评估、质量保障等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范围

我校具备学位授权的3个专业学位类别(教育、机械、材料与化工)分别组成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其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成立教育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的基础上,还需按照当前学校开设招生的领域(小学教育、学科教学<语文>)分别设立研究生培养指导组。

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人员组成

(一)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一般由9人以上组成(总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至2人,主任委员由本学位点负责人担任。专业学位培养指导委员会来自校外行业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1/3。培养指导委员会设秘书1人,担任人员可不限于委员;

研究生培养指导组一般由5人以上组成(总人数应为单数),其中组长1人、副组长1人,组长由本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担任。专业学位培养指导组来自校外行业部门的成员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1/3。培养指导组设秘书1人,担任人员可不限于指导组成员。

(二)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由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牵头单位组织推荐,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后正式组建。培养指导委员会下设培养指导组的,其组长应由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担任。

(三)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具有现代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教育观和质量观;

2.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研究生指导和培养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

3.校内委员应为本校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获得博士学位;

4.专业学位行(企)业专家须为本校在聘研究生行业导师,且是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行业协会成员、行业专家(能手)、或政府人员,熟悉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乐于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对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具有较大促进作用。

三、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研究生处的管理,开展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教育相关事务的协调、组织、研究、监督和评估等工作,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并监督或组织实施本学位点建设;

(二)积极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沟通交流,并接受其业务指导;

(三)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为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管理部门提供咨询和决策服务;

(四)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基本标准和培养方案,并监督检查研究生培养质量;

(五)指导本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课程建设、学术活动、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

(六)负责监督指导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答辩等工作,并给出学术评价。

(七)负责编写本学位点(领域)年度发展报告,组织开展本学科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质量监测和专项检查等工作,并根据评估情况制定改进提升方案;

(八)就本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社会需求、就业情况等开展调查、分析和研究,并向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供咨询建议;

(九)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学科专业实际确定的,以及学校委托的其他研究生教育工作。

四、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工作程序

(一)培养指导委员会应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总结、部署研究生培养工作,研究审议研究生培养重大事宜。会议应由主任委员或经主任委员委托的副主任委员主持,到会人数须超过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二)会议重要事项的决定或决议须以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须超过全体委员人数的一半,表决结果方为有效。经主任委员同意,必要时可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讨论和表决。表决结果经主任委员签名后生效。

五、工作要求

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各学位点牵头单位推荐,报学校审批。各学位授权点要充分认识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组建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并支持该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请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快组建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于6月2日12:00前将《平顶山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报送研究生处(行政楼721A),电子版发送至pdsuyjsc@126.com。

联系人:王阳 0375-2077220

研究生处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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